加纳CTN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恢复执行

发布日期:2023-10-31

近日,加纳财政和经济规划部(MOFEP)已展开对所有运往加纳共和国的货物执行电子货物跟踪单计划的倡导。对于所有运往加纳的货物(包括转运货物),发货人需要在装货港提前办理每票货物对应的加纳ECTN文件。以下是有关GHANA CTN的具体注意事项:

1-一份提单必须对应办理一个ECTN文件。
2-加纳ECTN必须在起运港完成办理,并且会作为目的港清关的强制性文件。
3-货物到港后,如无法出示有效的ECTN文件,货物将无法正常清关提货,并且会产生额外的海关罚金。
4-每票货物的ECTN号码(CTN NO.)需要对应添加到提单和舱单上。
5-未在出运前办理加纳ECTN,可能导致船公司拒载和额外罚款。

 

根据加纳官方通告,GHANA CTN新规将于2023年11月1日(提单日期)起生效。如有任何关于加纳CTN的咨询和疑问,可以发邮件到 info@zhongbiao-standard.com ,以便获取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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